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淑女论剑
作者:靳晓静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4113  更新时间:2009/11/10 21:33:25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难以言说的是对剑的挚爱。这是一种从来秘而不宣的东西。这爱好因深藏不露,日久年深多少有些像一个阴谋。

  一个女人能爱上剑么?上帝没说可以,也没说不可以,依“法”而论,这就是可以了。

  我已记不得是从什么时候爱上剑的,这爱似乎一直都在那儿,等待被一个事件开启。各式各样的剑,长的、短的、斜挂在墙上的,佩在身上的,安安静静置于鞘内的,冷飕飕,明亮亮出鞘即开战的,无不让我醉心。剑的品质静则阴柔动则阳刚,总之给人一种致命的感觉。我没有查阅过相关资料,不清楚剑的起源。我猜想除了兵器外,它最早应该是某种图腾。至少是王者才能佩戴的。其他兵器,刀过于鲁莽匕首过于尖锐。弓箭美是美了,那种致人死命的方式则有不堂堂正正之嫌。至于枪之后的武器,纯粹的杀人机械,无法愉悦我了。

  最早与剑有关的记忆大抵是这样:早年做过种种离家出走的梦,大都是白日梦,其中之一是:一个身着黑衣,眼眶深陷,面目瘦削的男人,一定得佩着剑。非得有剑不可。他来,涉水而来。我会跟上他,去到天涯。

暗暗羡幕过骑士时代的女人,有男人为自己拚剑决斗。男人为争夺女人的决斗可以安慰或激发所有女人的虚荣心。而那女人,像非州或南美原上的兽。从容,笃定地看着他们的刀光剑影。然后跟定了胜者,头也不回。比起这母兽般女人来,我却逊色多了。在我的渴望里,死人的事是断断不能发生的。顶多受点伤,而我会跟了那受了伤的去,我天生喜欢为男人包扎伤口,然后疗伤口,然后再送他去什么地方。我的不聪明总在关健的时刻暴露出来。这一回我不及一只母兽。

  再回头看剑,剑置人于死的方式亦是骇人的美丽。我无法想像《红楼梦》中尤三姐这样的烈性女子能有别的死法。想想看:美人刚刚气绝,体温犹存,暗得犹在,高绾微散,绫罗伏地,剑在一侧,血如绽放的花瓣纷纷落下。这样凄绝的美,换成上吊,服毒之类是断断使不得的。

  最最让我难以忘怀喘不过气脊背发凉又兴奋莫名的是博尔赫斯的短篇小说《遭遇》中关于一柄剑和一把刀之间的搏杀。两个人因口嘴而决斗。他们从橱柜里分别拿了兵器。一个挑了一柄剑,一个顺手拿了一把匕首。叙述者是一个观看这场决斗的孩子。他说:“我陶醉在冒险之中。我渴望有人杀人,让我以后可以对人讲,以后可以永远记住”。心中狂野。在安全的情况下寻找刺激,体险冒险。也是我读这篇小说的欢愉所在。最后持剑的把持匕首的杀死了。死人的事情真的发生了。小说接着说出了更加令人惊心的真相:这两把兵器的持有者生前一直在相互寻找,渴望一搏,却始终没有碰面。所以现在:“是兵器,并不是人,进行了这场格斗”。这两种兵器,一直并排睡在收藏者的一只柜子里,直到另外的手握住它们。这故事里有人类的绵绵不绝的仇恨,有博尔赫斯惯常有的对天机的洞见。不知为什么,我总以为博尔赫斯是因为就要见到上帝的秘密才瞎掉眼的。

  对于剑的热爱一直隐匿着,从未示人,甚至连对自己都未承认过。我想真相是这样的,籍着剑,我获取了一种力量——恶而又不失美的力量。我做过一个心理测试,快速说出三种喜爱的动物,我的序例是:美洲豹、天鹅、企鹅。答案是这样的:第一种动物代表你心中渴望成为的一种人。第二种动物是别人眼中的你。第三种动物是本质的你。那么,事实是,我渴望自己如美洲豹般凶猛、美丽,而事实上,我只是一只企鹅。因缺乏天敌而丧失了进攻性。果真如此,这便是真相:一只笨笨傻傻的企鹅,站在冰清玉洁的南极,遥望美洲大陆,渴望着力量,速度和美丽。

是的,这与真相十分接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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